二手车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
甲方(售车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购车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自愿将自有______牌______车卖予乙方。车牌号: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
二、转让价_______元(大写:____ ________),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
三、该车辆尚有贷款未还清,剩余贷款由乙方负责偿还,归还方式按照贷款合同约定执行,先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由甲方向贷款机构还款。
四、乙方未履行完本协议约定的所有付款义务之前,车辆所有权由甲方保留,乙方付清所有款项之日起取得车辆所有权。乙方付清款项之前购买保险受益人为甲方即车辆所有权人。
五、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订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等工作状况表示认同,乙方对该车外观及内在质量状况均已充分了解,并自愿接受现状购买。
六、双方商定甲方于签订协议之日向乙方交付车辆,乙方受领即视为认可交付时的车辆状况。
七、车辆过户费用、税费等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享有取回权:
1、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
2、未按约定完成合同约定义务的;
3、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的。
九、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因该车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违章罚款等行政规费等均由甲方承担;自协议签订并交付车辆之日,除该车的所有权之外的其他权益、风险等均归乙方承受,因该车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罚款等行政规费、保险费、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均由乙方单独承担,车辆强制保险等由乙方负责购买,未购买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十、如一方违约,则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车辆转让款30%的违约责任,承担的违约责任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以实际损失为准。同时,违约方还需要承担守约方因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等。
十一、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引起诉讼时,本合同首页载明地址作为合同相对方、人民法院等邮寄送达有关通知、相关法律文书的接收地址。如因上述地址或邮箱不准确或变更后未及时告知合同相对方、本人(本公司)或者指定代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书未被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十二、如在该车交付后,乙方违约转卖该车,以后发生的一切纠纷、赔偿等事宜,均与甲方无关。
十三、履行本协议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者捺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